青岛瑞腾文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

铜川市财政局 2024-08-19 00:00:00


一、项目编号

(或招标编号、政府采购计划编号、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,如有)

SCZB2024-CS-0557-001

二、项目名称:

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

三、相关当事人:

       投诉人:青岛瑞腾文保科技设备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地址: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旺疃社区村民委员会西300米

       被投诉人:铜川博物馆

       地址:铜川市新区政务大楼四楼

       被投诉人: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

       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、9层、21层

四、基本情况

       2024年8月2日,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“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”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,向本机关提起投诉。投诉事项为:1、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3.2.2服务要求“二、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(一)采购清单”中所列品目均为货物,根据项目实际采购需求,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,非服务项目。2、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6.4.2评分标准,技术参数: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清楚、明确并能逐条相应采购文件第三章“磋商项目技术、服务、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所有技术要求的,计20分。有一条不满足的或负偏离或不响应要求的每项扣一分,扣完为止。3、 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6.4.2 评分团队要求中技术人员证书在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》中不存在,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条件的资格证书,并非磋商文件中指定的相关证书,应该将项目涉及到的技术人员在证书都包含在内且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属于歧视条款。4、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办法6.4.2评分标准,评审描述中每一档都是区间分,且前后两档的评分有交集。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,向代理机构、采购人调查,现作出处理决定。

五、处理的依据及结果

       经查,投诉事项1,成立。投投诉事项 2、3、4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,不成立。 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 94 号)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,鉴于本项目已经中标但尚未签订合同,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

六、其他补充事宜

  

     

      


执法机关名称:铜川市财政局

2024 年 08 月 16 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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